新颁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对欠税人作出了更严的限制
在中国大陆,新颁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对欠税人作出了更严的限制。
2019年1月1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根据该《办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因此中心提醒海内外华人需留意这一新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