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如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201832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引了在中国大陆如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根据《办法》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中《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适用不动产权利人查询的规定。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利害关系人是指:对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以及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构成利害关系的人。

        对于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准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中国大陆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关于被查询不动产权利主体名称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不动产的共有形式;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的信息资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4 10:41:25  【打印此页】  【关闭